封面评论丨加速刷脸场景收缩,重申人脸识别只能是“例外”

admin 2024-04-24 13:48 阅读数 48 #知识百科
文章标签 人脸识别

来源:封面新闻


□蒋璟璟

近日,一些患者反映,在医院的小程序挂号时,不仅需要先填写就诊人信息,还需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。但另换一家医院后,只需填写就诊人信息就能预约挂号。人脸识别,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。而就在前不久,上海市公安局通知强调禁止酒店对已带身份证的旅客强制“刷脸”。除了上海,还有多地酒店都在近期接到了新要求“不能强制人脸识别”。(中新社)

“人脸识别”迎来了一个微妙时刻,而此前围绕其的拉锯博弈,已持续多年。复盘“人脸识别”近两年的演绎路径,我们会发现两条鲜明的主线。其一,就是法律法规层面的“收紧”与“阻击”;其二,则是落地运用层面的“我行我素”。一段时间以来,立法端的原则性规范,显然未能充分转化为执行环节的转向与纠偏。非但存量的“刷脸”场景没有消减,甚至逆势新增的“刷脸”场景依旧层出不穷。这一状况,明显是违背治理本义的。

而最近,一些积极的变化,终于发生。在上海酒店业取消入住刷脸后,多个城市迅速跟进,很多酒店都已陆续撤走了刷脸设备。如此步调一致的行动,必然不会是“不约而同”,而必然是自上而下的系统性推动。我们知道,一项法律的现实影响力,既是基于文本表述,更在于通过高频的、强力的现实执法将之激活。此番,多地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酒店强制“刷脸”,实际上是将“虚法”变成了“实法”,从法条变成了具体的“硬性要求”。

毋庸讳言,以往关于“人脸识别”的一些法律表述,多是抽象化、模糊化的。比如说,有法律规定,“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,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,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。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,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,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。”简而言之,就是“非必要不刷脸”——然而实际的问题在于,关于“必要性”的理解,往往陷入“各自表述”的境地。

就“人脸识别”的必要性,不可陷入自说自话的局面,而必须坚持一种“不刷脸是常态,刷脸是例外”的最小限度使用观。之于此,无论是酒店,还是最近因为“人脸识别挂号”而被推向舆论风口浪尖的医院,都不能将自己排除在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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